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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平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“三个抓好”
兴平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主要任务分工,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了“三个抓好”: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,每一个班子成员都非常重视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,定期对专项工作进行检查,督促落实,并将检查督促情况,如实记载在党风廉政建设台账中;二是抓好分管村、站所党政“一把手”的党风廉政建设,按照分工,乡科级领导干部,直接对分管村及站所负责,定期听取村党支部书记和站所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,强化对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监督;三是抓好分管村、站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,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和包村的原则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对分管村、站所出现的问题,由包村领导及站所的负责领导包案解决,不得推诿给他人,此项举措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