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,年初签定责任书,年末同经济目标一并考核。
二、目标标准:
1、真抓实管,真抓实干,使所负责的村和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。
2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,群防群治形成网络,防范机制不断加强。
3、依法行使,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,群众、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,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三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“一票否决”和“重大责任问题”查究制度。
四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目标执行与干部的升降使用挂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