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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平乡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
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11-07 12:05:19 来源:兴平乡关闭

一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,年初签定责任书,年末同经济目标一并考核。

二、目标标准:

1、真抓实管,真抓实干,使所负责的村和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。

2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,群防群治形成网络,防范机制不断加强。

3、依法行使,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,群众、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,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
三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“一票否决”和“重大责任问题”查究制度。

四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目标执行与干部的升降使用挂钩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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